生长激素治疗的禁忌?

生长激素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批准治疗矮身材的唯一有效的药品。1985年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问世发展至今,人工合成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与人脑垂体产生的生长激素的化学结构完全一样,生理、药理作用也保持一致,可明显促进矮小孩子的身高增长,并改善其全身各器官组织的生长发育。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也不会产生像糖皮质激素和性激素那样的副作用,家长们大可放心。

目前美国FDA批准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适应症有:

1985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GHD)

1993慢性肾功能不全肾移植前

1996HIV感染相关性衰竭综合征

1996Turner综合征身材矮小

1997成人GHD替代治疗

2000Prader-Willi综合征

2001小于胎龄儿(SGA)

2003特发性矮身材(ISS)

2003短肠综合征

2006SHOX基因缺少但不伴GHD患儿

那么,生长激素使用有哪些禁忌呢?

1

活动性恶性疾病、进展或复发的颅内肿瘤和颅内假性肿瘤患儿禁用,有肿瘤高危因素(放疗、化疗、免疫抑制治疗史),神经纤维瘤、乙肝大三阳(肝癌潜在危险)不能用。

因为生长激素有促进合成代谢作用,可能促进肿瘤的生长。

2

任何情况的矮小患者只要骨骺闭合,就不能使用。

3

临床上已有高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受损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矮小患儿需慎用,因为生长激素有拮抗胰岛素的作用,可促进肝糖原分解,减少葡萄糖的利用,长期使用可能会引起体内循环中胰岛素增高。

有胰岛素血症、糖耐量受损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患儿,由于胰岛素储备有限,血糖控制不佳,需慎用生长激素。

若家长坚决要求使用,应定期检测空腹血糖、空腹胰岛素水平及糖化血红蛋白,一旦发现升高,及时停药。

4

21-三体综合征、范可尼综合征等这类与矮身材有关的疾病,由于其本身具有恶性肿瘤或白血病的高发危险,临床一般也不建议使用生长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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